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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区党工委原书记、管委会原主任吴晓东受贿案作出一审公开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犯罪所得已被扣押在案的2278万余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其余犯罪所得及孳息继续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至2021年,被告人吴晓东利用担任马鞍山市原金家庄区江边街道办事处主任、区建委主任、市建委副主任、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郑蒲港新区建设指挥部指挥长、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资产回购、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多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743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晓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吴晓东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部分退赃,且当庭表示认罪,但其将大量受贿犯罪所得转移至境外,致使本案大部分赃款未能追缴到案,依法对其不予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吴晓东当庭表示不上诉。(淮南市纪委监委)